中国环境报记者 李景平
山西省环保厅近日传出消息:山西又举“环评利剑”。山西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告诉记者,这次“环评利剑”行动,就是要杀个“环评”回马枪,强势打压环评违法行为。
在此之前,山西省政府已经出台《关于认真贯彻实施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〉的意见》和《关于认真贯彻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〉的通知》。
这份文件突出了一连串的关键词:暂停审批、一律不批、责令停产、责任追究。
风声起青萍:环评违法“回头看”
山西从2006年起重拳出击,首开区域限批、三停措施、环境问责,打击环评违法行为,并对所有建设项目实施“减量置换先减后建”,对所有不符合置换的项目给予“一票否决”。
山西否决了1104个共涉及投资1469亿元的项目,环评违法严重区域被强势制裁,环评违法趋势被强力遏制。但在2009年经济低迷时期,山西出台了相对宽松的政策,企业界出现钻政策空子的行为,环评违法现象有所抬头。
现象之一:未批先建,不批自建,先“上车”后“补票”,只“乘车”不“买票”,环评违法问题露出苗头。
现象之二:重审批轻执行,重罚款轻监管,有“承诺”不“兑现”,只“试产”不“验收”,造成新的环境隐患。
现象之三:规划不少,环评不多;规划施行,环评滞后;规划编制审批机关环评意识弱,源头控制差距大。
刘向东说,山西最近实行执法检查“回头看”,派出环境监察队伍,发现“抬头现象”,坚持“露头就打”,直接引发了省政府这次“环评利剑”行动。
据悉,在此之前,山西已出台“扣缴”措施和“约谈”措施,对河流跨界水质差的城市扣缴2340万元生态补偿金,对不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10家企业进行约谈,并给予处罚。
风厉剑出鞘:杀个环评“回马枪”
这次“环评利剑”行动,山西省政府重申了五个“一律不批”,即: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、国家产业政策、行业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,一律不批;对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符,布局不合理的项目,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,一律不批;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不利影响,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,一律不批;对环境质量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、增加排污量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,一律不批;对高污染、高耗能、资源浪费严重、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建设项目,一律不批。
刘向东说,对于违反《环评法》的未批先建行为,山西省政府责令各级政府形成高压打击态势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、布局不合理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,责令其拆除设施,恢复原状;对符合产业政策、选址合理的,限期补办手续,在合法通过环评前,必须停建、停产、停止违法行为;对要求搬迁居民或学校而不落实的项目、污染物无环境容量而区域内无有效削减措施的项目,责令另行选址;对拒不停止建设、不停止生产、未补办环评手续仍违法建设或生产的项目,由当地政府实施断水、断电、断贷制裁行动。
山西省政府要求,各级政府、各个部门要形成打压环评违法现象的部门联动。对于未进行环评审批的违法建设项目,供电部门不得供电、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、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、安监及质监部门不得核发生产许可证、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、银行不予贷款、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核准。对于未进行规划和区域环评的地区,暂停审批这一地区除污染减排和循环经济以外的所有建设项目。
健全责任制:“环评问责”问到底
刘向东说,这次行动不仅对环评违法企业进行强势打击,而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,对在环评违法问题上负有责任或者不作为的领导干部,坚决实施环评问责。
山西省政府提出,要将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列入地方及部门干部考核内容,加大对环评机构违反《环评法》的责任追究力度,抑制违法建设造成环境隐患。
山西省政府要求,要保持打压态势,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建设行为,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,严肃查处环评法案件,追究行政不作为、监管不到位人员的责任。对屡犯不改的企业和承诺不兑现的地方,要加大处罚力度,并依法予以曝光;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要配合有关部门立案查处;对情节严重的,及时移交监察部门,加大责任追究力度。
山西省政府规定,要建立规划环评目标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,把规划环评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“一把手”目标考核,完善考核与监督制度。要在规划经费预算中列出规划环评经费,确保经费到位、责任到位。
刘向东说,由省政府提出建立规划环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考核制,山西是第一家。山西就是要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重要抓手,促进污染减排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。这就要求,必须以最严厉的机制和措施,对政府环评行为和企业环评行为,形成强力的制约和新的震慑。山西再亮“环评利剑”,彰显了环保的威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