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太原7月18日电(任丽娜)山西针对燃煤大省的特点,污控指标在国家4项指标的基础上增至6项。18日,山西省环保厅对外公布山西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: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削减1.5%,化学需氧量削减2%,烟尘排放量削减2%,工业粉尘排放量削减2%。
山西省环保厅表示,为了保障2011年污染减排任务顺利完成,将采取严格考核问责制:对减排措施不落实、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区域下达警示,对减排目标完不成或弄虚作假的,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环保“一票否决”,并取消参加年度评奖、授予荣誉称号资格。
山西省环保厅将认真开展“绿色评价”,对重点企业环境行为分季度进行“绿色、蓝色、橙色、红色和黑色”综合评价定级,并向社会公布,纳入社会信用体系。对评价结果好的,在评先创优、上市融资核查、安排环保专项资金和示范项目等方面优先考虑;对评价结果差的,实施限期治理、停产整治直至关闭。
2011年,山西将积极争取落实火电厂脱硝电价政策,对完成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的火电机组给予电价优惠;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,确保征缴到位。落实对高耗能、高污染企业差别电价政策,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。
与此同时,山西将完善排污权交易的相关配套政策,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,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,引导企业主动治污。增加考核断面和氮氮指标,推进同一市域内跨县生态补偿。对跨界断面水质超标的市、县,根据断面水质超标程度扣缴生态补偿金,进行限期治理并全省通报;对跨界断面水质改善明显的市、县给予奖励。
此外,山西省环保厅称,对于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,不得通过上市融资核查。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作为“以奖促治”、“以奖代补”政策的重点,积极推进农业源污染减排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