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最近掀起了一阵环评风暴。自上个月港珠澳大桥环评报告被高等法院认定为不合格后,香港众多工程纷纷暂停,重新审视环评报告。已经建设多年的钢鼓航道,也因为环评未获香港环保署批准,至今无法开建香港段的航道。工程停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仅港珠澳大桥一项,因拖延施工,到目前为止的损失就达20亿港元。环评俨然成了香港的“工程杀手”。
香港在回归后第二年就通过了《环境影响评估条例》,其中规定,指定的工程项目需向环保署提供环保评估报告,经环保署同意并取得环保许可证后才能动工。如果有利益关联方不同意环保署的许可,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。《环境影响评估条例》颁布至今,有6份报告遭环保署否决,24份自行撤回,另外的大部分报告都获得批准。这么看来,环评并不是可怕的拦路虎,只要符合法律规定,工程往往都能顺利开工。但是为什么近期大量工程却因为环评而停工呢?环评为什么成了“工程杀手”?
曾荫权在5月23日的立法会问答大会上说,“部分政党、政客在大型基建项目快上马之际,借环保、保育之名,利用法律程序或其它手段加以阻挠,为求达到一己的政治目的,不惜损害香港整体和长远利益。”香港近年来确实出现了党派分歧越来越大的情况。由于需要进行环评的大型工程项目大多是在港府的倡导下进行的,因此政党往往可以通过反对大型工程的方式达到反对港府的目的,以积累政治资本。
但是政治阻力并非工程下马的根本原因。实际上,作出无效决定的是高等法院,而高等法院的裁决是中立的司法裁定,并不属于意识形态化的政治决定。法官在该案判决书中专门强调要划清司法裁判与政治权衡的界限,认为“是否应该保护环境,以及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保护环境”等问题属于政策制定的范畴,只要政府依法制定和施行,法院就不应该干预。法官似乎意识到了该案的政治敏感性,在判决书的结尾又专门强调说,否决环保署的环评批准和环保许可,并不等于否决了工程本身的价值,也并不是在工程利益和环境损耗两者之间作出取舍。法官的潜台词是,此案判决唯一的根据只在于法律本身。政治阻力更无法解释为什么钢鼓航道工程一直未获环评通过,这个项目受到的政治关注远远低于港珠澳大桥。环保署给出的解释是,此项目的环评存在诸多技术问题,达不到《环境影响评估条例》的标准。
近年来,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,香港环保活动更加活跃。但凡涉及环境问题,总会吸引大量关注和众多讨论。大型工程的环评因此越来越受重视,也就因此更容易找出瑕疵。虽然香港也有一些被称作“伪环保主义者”的人,片面强调偏激的环保观点,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环保的重要性。而环评制度尽管可能会造成工程耽误,但对避免环保事故来说却至关重要。其实,环评本身并不是“工程杀手”。只要工程方勤勤恳恳做好环评,政府踏踏实实审查环评,严守法治轨道,那么不论社会环境如何,不论政治压力多大,环评都不会被轻易利用,工程也不会无端被“谋杀”。